9月29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下称“公告”)及答记者问。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
央行强调,本次调整主要进行了两大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从公告以及倡议看,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三个明显特点。
首先,调整对象既包括存量首套房贷,也包括其他存量房贷;其次,不但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可以调整,固定利率存量房贷转换为LPR加点形式后也可以调整;再次,借款人可与银行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加点幅度,从而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调整机制。
董希淼指出,从9月24日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消息到今天(9月29日)正式落地,仅仅用了五天时间,速度快、力度大,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能降多少
下降幅度成为了备受市场关注的焦点。
倡议指出,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而一线城市中的北京、上海、深圳的存量二套住房情况略为复杂。
北京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为:五环以内的为LPR-5BP,五环以外的为LPR-25BP。上海的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区为LPR-25BP;其他区为LPR-5BP。深圳的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为:LPR-5BP。